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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内部食堂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编辑: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6-22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尤其应该改注意: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是作为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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