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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核算的内容

编辑: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6-06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②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④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

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⑥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⑦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⑧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形成的变动.

此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也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中,⑤中,如果是被投资单位实现的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方应享有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也不能重分类进损益;⑧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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