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56-1805-0504

直运商品销售的特点

编辑:上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29

(1)批发商品购进与销售同时进行,企业一方面根据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向销货单位支付进货款,作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另一方面又根据销货单位或企业采购人员向购货单位发货,并向购货单位办理托收销货款手续后转给批发企业的直运商品收发货单位,作托收销货款及取得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2)商品直运不经过批发企业仓库,在核算上不通过“库存商品”科目。

(3)直运商品销售是整批购进直接销售,在商品销售的同时可按商品进价逐笔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即在做商品销售账务处理的同时,作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直运商品销售由于批发企业收到银行转来销货单位结算进货款凭证的时间会不一致,因此在核算上也就会出现三种情况:

①先支付进货款,后托收销贷款;

②先托收销货款,后支付进货款;

③支付进货款与托收销货款同日办妥。

上一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务处理的方法

下一篇:直运商品销售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56-1805-0504
  • 咨询老师:张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56-1805-0504
返回顶部